自從政府開始重視行人的安全後,路邊越來越多綠色人行道,對於市容看起來沒有幫助,但至少還給行人一段安全的行走空間。
開始散步後我就感受到人行道的重要性,走著走著如果是巷弄,沒人行道的地方就要走在馬路上,有臨停的還要繞開汽機車走在馬路中間,雖然駕駛人與行人一定都會保持著安全距離,站在行人的角度卻充滿著不安全感;可能大家會說那泰國、越南這些國家交通過個馬路都需要提起十次勇氣才過得去,那怎麼說呢?這件事無法比較,國情、文化方方面面的不同,現在政府也因為各地發生了許多奪走行人性命的社會新聞,而重視起行人的用路權益,法規明確規定斑馬線上有行人時,要停車禮讓,其實這一開始真的會很不習慣,後來跟住在國外的朋友討論到行人安全的事,他們談起了在國外生活的觀察,在馬路上不管是紅綠燈如果遇到行人,駕駛人一定立刻停車禮讓行人,這讓我蠻驚訝的,我記得討論的當下我用以在台灣土生土長,台灣人就是這樣生存的,覺得這法條真讓人覺得麻煩,朋友就說改變是有陣痛期的。
這段對話發生在二年以前。現在執法到現在,民眾從一開始的不適應,到現在漸漸的建立起了習慣,現在沒禮讓還覺得全身不對勁,現在走在馬路上終於可以安心的走路了,很開心台灣又有了新的進步。
